各县(市)、区民政局,平原示范区、高新区、经开区、西工区社会事务(业)局(科),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be365官方安全生产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排查化解“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6年7月16日
be365官方
安全生产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排查化解
“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工作部署,确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新乡市安全生产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排查化解“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新安办〔2016〕61号)精神,市民政局决定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排查化解“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排查化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各类民政服务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排查化解“百日攻坚”行动按照市委《全市集中开展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排查化解“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统一部署进行,并成立市民政局集中开展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排查化解“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郜建军
副 组 长:马若稚 李 杰 李东升 胡崇峰 申家星
汪新安 樊海林
成 员:局机关各科(室)科长(主任)、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李杰兼任。具体协调推动安全生产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排查化解“百日攻坚”行动实施。
三、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全市民政系统各行业(领域)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排查化解工作。
1、老龄办负责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排查化解工作。
责任领导:申家星
责 任 人:胡解冰
2、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负责全市社会福利机构的安全生产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排查化解工作。
责任领导:李 杰
责 任 人:刘成其
3、社会救助科负责全市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排查化解工作。
责任领导:樊海林
责 任 人:黄新良
4、军休科、优抚科负责全市军休服务机构等各类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排查化解工作。
责任领导:马若稚
责 任 人:杨建中、薛庭琦
5、社会事务科负责全市流浪救助管理机构、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排查化解工作。
责任领导:汪新安
责 任 人:秦红松
6、局办公室负责全局安全生产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排查化解“百日攻坚”行动的协调、汇总、上报等工作;负责安排督导检查组,对民政系统安全生产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排查化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活动扎实推进。
各县(市)、区民政局要依此制定安全生产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排查化解“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认真做好本辖区民政系统各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排查化解工作。
四、方法步骤
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排查化解“百日攻坚”行动是全市集中开展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排查化解“百日攻坚”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按以下方法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阶段(7月上旬-7月18日)。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安排部署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排查化解“百日攻坚”行动,特别是要结合前一阶段以及近年来民政系统发生的事故教训,深入反思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而增强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全面检查、组织整改阶段(7月19日-9月30日)。各责任科室要按照安全生产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排查化解“百日攻坚”职责分工,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活动方案,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通过自查、督查,全面系统、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认真梳理汇总,列出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整改时间表、任务书,建立工作台帐,特别是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坚持“重患必停”原则,限期整改到位。
(三)建章立制,巩固成果阶段(10月1日-10日)。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集中时间和力量,推进整改,确保形成具体的可检查、可量化、可实录的整改成果。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认真研究新业态、新模式下的安全工作,形成既管当前又管长远的制度保障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此次活动是加强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民政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百日攻坚”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好分管系统“百日攻坚”行动的领导责任。
(二)周密部署,明确任务。此次活动是今年下半年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一条主线。各县(市)、区民政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本地、本部门的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领导机构、牵头单位或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安排等,确保活动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见人见事、见行见效。要将此次活动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汛期安全防范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百日攻坚”行动为契机,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三)明细台帐,除患务尽。各县(市)、区民政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所有排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立即整改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消除台帐,通过责任到人、签字负责、压茬推进,做到整改及时,不留后患。
(四)强化督导,务求实效。各县(市)、区民政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加大对安全生产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排查化解“百日攻坚”行动的督导检查。市局将对各县(市)、区民政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间断督导检查。
(五)落实责任,强化追究。各县(市)、区民政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排查化解“百日攻坚”行动责任制,推动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所有台帐按要求上报市局办公室,由市局办公室汇总报市安委办。市安委办强调,“百日攻坚”活动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一律上提一级处理,强化问责,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溯。
各县(市、区)民政局、局机关各责任科室、局属各单位于7月20日前将本地、本科室、本单位安全生产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排查化解“百日攻坚”行动具体方案报市局办公室。活动期间,实行半月报告制度,各县(市)、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分别于每月2日、12日前对口向市局各责任科室报告工作情况;各责任科室于每月3日、13日前向局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10月10日前报送整个活动工作总结。局办公室将对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建立台帐,对不按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的将在全市民政系统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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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新乡市安全生产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排查化解“百日攻坚”行动统计表